本文围绕“重启对话·深化共识·共建未来”核心主题,聚焦中澳战略经济对话机制展开,首先明确该机制是中澳经贸乃至战略经济合作领域的政府间高级别、常态化沟通平台,曾在协调双边政策、化解潜在分歧、拓展能源农业等领域务实合作上发挥重要桥梁纽带作用,随后结合当前中澳关系回暖背景,展望其可通过重塑互信对话氛围、锚定绿色低碳等互补性合作重心,助力双边经济关系走深走实。
中澳两国隔海相望、经济互补性强,自1972年建交以来,经贸合作始终是双边关系的“压舱石”与“推进器”,而在两国众多官方合作平台中,中澳战略经济对话机制(以下简称“战略经济对话”)无疑是层级最高、议题最广、影响最深的“顶层设计”——它不仅承载着协调双方重大经济政策、破解合作瓶颈的核心使命,更见证了中澳关系从务实交往到全面战略伙伴的发展历程,也为当前双边关系“回暖企稳、提质升级”提供了关键的制度支撑。
机制的诞生:从务实合作到战略对接的必然选择
战略经济对话并非凭空产生,而是两国经贸关系深度发展催生的“制度升级产物”,上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中澳贸易额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增长,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前已突破700亿美元大关,中国成为澳大利亚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但随着合作领域从铁矿石、羊毛等传统资源品向农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延伸,双方开始面临一系列超越单一部门协调范畴的问题:比如中国资本赴澳投资的市场准入壁垒、澳农产品对华出口的检验检疫标准、两国能源转型路径的协同性、全球供应链风险下的共同应对等。
为了解决这些“战略性、宏观性、长期性”问题,2013年4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澳大利亚总理吉拉德在博鳌亚洲论坛期间共同宣布建立中澳战略经济对话机制,定位为“两国政府间最高级别的经济战略对话平台”,由两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与澳大利亚国库部长共同主持,每两年至少举行一次,这一机制的建立,标志着中澳经济合作从“部门级沟通”升级为“国家级顶层设计”,从“单一领域对接”拓展为“全链条战略协同”。
历史的实践:为双边合作注入强劲动力
在机制运行的最初7年(2013-2020年),战略经济对话共成功举办了四轮,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为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 推动了重大协定的签署与落地:第二轮对话(2015年)将《中澳自贸协定》(FTA)谈判的收尾工作列为核心议题,为当年12月协定正式生效奠定了基础——FTA实施后,中澳95%以上的货物贸易实现零关税或低关税,双方服务贸易、投资领域的开放水平大幅提升,直接带动了双边贸易额从2014年的1369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2354亿美元,年均增长近12%。
- 破解了一系列合作难题:第三轮对话(2017年)就中国企业投资澳农业、能源、基础设施领域达成了多项共识,推动了中粮收购塔斯马尼亚糖业、中车参与澳大利亚高铁研究等一批标志性项目;第四轮对话(2019年)聚焦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气候变化、能源转型等共同挑战,签署了《中澳关于加强能源转型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等文件,为两国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合作搭建了框架。
- 深化了民间与地方的交流:每轮战略经济对话期间,都会配套举办“中澳工商界峰会”“中澳省州领导人经济合作论坛”等活动,带动了两国地方政府、企业、智库之间的互动,形成了“国家引领、地方联动、企业参与”的全方位合作格局。
短暂的停摆:双边关系波动下的“暂停键”
受近年来国际地缘政治格局变化、澳方某些势力推行“冷战思维”“选边站队”政策影响,中澳关系出现了严重波动,战略经济对话也于2020年按下了“暂停键”,在停摆的三年多时间里,两国经贸合作受到了一定冲击:部分中国产品面临澳方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部分中国资本赴澳投资受阻,双方民间交流也有所减少,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关系最困难的时期,两国的“经济互补性”依然没有改变——2022年中澳贸易额仍达到2209亿美元,中国依然是澳大利亚第一大贸易伙伴,澳方对中国的贸易顺差更是创下了历史新高(约1426亿澳元),这充分说明,合作是中澳两国的“唯一正确选择”,对话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重启与未来:发挥“稳定性锚点”作用,共建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
2023年以来,中澳关系出现了明显的“回暖信号”:5月,两国领导人在日本广岛G7峰会期间举行了非正式会晤;8月,双方重启了中断三年多的中澳外交与战略对话;11月,在巴厘岛举行的中美元首会晤的积极影响下,两国关系进一步升温——2024年5月,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访华,成为自2016年以来首位访华的澳总理;同年12月,第五轮中澳战略经济对话在北京成功举行,这标志着两国最高级别的经济战略对话平台正式重启。
第五轮对话中,双方围绕“全球经济治理与多边贸易体系改革”“能源转型与绿色发展合作”“农业与食品安全合作”“双向投资与供应链安全合作”“科技创新合作”等五大议题进行了深入、坦诚、富有建设性的讨论,达成了20多项共识,包括:继续推进《中澳自贸协定》升级谈判、扩大澳大利亚农产品对华准入(如重启澳维多利亚州鲜食葡萄对华出口)、加强两国在氢能、可再生能源、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等领域的合作、建立两国双向投资“绿色通道”、深化两国在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生物医药等前沿科技领域的交流等,这些共识的达成,为两国经贸合作的“提质升级”注入了新的动力,也为双边关系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展望未来,中澳战略经济对话机制应继续发挥“稳定性锚点”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保持机制的常态化运行:严格落实每两年至少举行一次的约定,根据需要举行特别会议或部长级磋商,及时协调解决双方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深化战略对接与务实合作:围绕两国的“十四五”规划(中国)和“未来能源法案”“农业白皮书”(澳大利亚)等国家战略,加强在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合作,打造新的合作增长点; 三是妥善处理分歧与摩擦: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求同存异的原则,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双方在市场准入、投资审查、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分歧,避免将经济问题政治化; 四是加强民间与地方的交流:继续配套举办“工商界峰会”“省州领导人论坛”等活动,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与信任,夯实双边关系的社会基础。
中澳两国虽然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文化传统不同,但经济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大,双方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只要两国政府和人民能够把握机遇、相向而行,充分发挥中澳战略经济对话机制的作用,就一定能够推动双边关系“行稳致远”,共建互利共赢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为两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为全球经济的复苏与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