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以“狗狗情人,用一生的时光,写最软的情书”为名的内容,聚焦人与宠物狗跨越一生的温暖羁绊,没有华丽辞藻,只有它摇着蓬松尾巴蹭蹭掌心的软,是蹲在门口守着归期的静,是雨天蜷在脚边叼衣角等伞的灵,甚至是生命渐弱时蜷缩进怀里的不舍,每一个细碎日常,都是它倾尽所有交付的、带着纯粹体温的动人告白。
清晨六点半,闹钟还没来得及响,额头上先落下个湿乎乎的吻——是阿福的鼻子,它扒在床边,尾巴把床帘扫得“哗啦哗啦”响,黑溜溜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我,见我睁了眼,立刻把脑袋拱进我颈窝,软乎乎的毛蹭得我发痒。
阿福是只三岁的金毛,别人总说它是“我的小跟屁虫”,只有我知道,它是藏在我生命里的“狗狗情人”。
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爱,是细水长流的软,加班到深夜时,钥匙刚插进锁孔,门里就传来爪子挠门的声音,推开门,它扑过来的劲儿能把我撞个趔趄,尾巴摇得像小扇子,还不忘把它最爱的那个破毛绒球叼到我脚边——那是它能想到的最棒的礼物,有次我在公司受了委屈,回家蹲在玄关掉眼泪,它没像往常那样闹着要抱,只是静静地趴在我身边,把脑袋搁在我膝盖上,温热的爪子轻轻搭着我的手,像在说“我陪着你呢”。
它也会有小脾气,像个爱吃醋的恋人,上次带朋友家的小狗来玩,我刚摸了摸那只小狗的头,阿福立刻“哼唧”一声挤过来,把整个身子都压在我腿上,还用爪子把小狗推到一边,委屈巴巴地看着我,直到我摸着它的头说“最疼阿福了”,它才把尾巴又摇起来,犯了错的时候更可爱,把我的袜子咬得稀烂,见我回来就躲在沙发底下,只露出个尾巴尖晃来晃去,我假装生气地喊它名字,它才慢慢探出头,耳朵耷拉着,眼睛里像蒙了层水雾,那副样子,谁还舍得骂它?
周末的午后最幸福,我们一起趴在阳台的地毯上晒太阳,它把爪子搭在我鞋上,我摸它的头,它就发出“呼噜呼噜”的满足声,像个小马达,阳光落在它金色的毛上,泛着柔和的光,我看着它安安静静的样子,忽然觉得,所谓的“情人”,不就是这样吗?不需要说很多情话,不需要复杂的算计,只是你需要的时候,它就在;你开心的时候,它比你还开心;你难过的时候,它不说一句,却把所有的温暖都给你。
它不会送我玫瑰花,却会每天清晨用吻叫醒我;它不会说“我爱你”,却会用一生的时光陪着我,阿福呀,你就是我的狗狗情人,是我生命里最软、最珍贵的情书,每一页都写满了无条件的爱。
